认证是对公证而言。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,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,具有有效性,**/领事公证认证应运而生,领事认证被称为是“为出国的文书。它涉及的方面很广,从国内到国外,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,从人身到财产,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,**/领事公证认证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。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、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、认证机关或者某些“相应机关”的较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。
领事认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,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,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。按国际惯例,凡涉外公文书一般都应领事认。
贸促会证明书简介:
通常需要认证文件有:invoice、装箱单、合同、报关单、营业执照、卫生、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、纺织品许可证书、农药注册证明、药品生产企业书、质量认证证书等等。贸促会证明书能证明的涉外文件,包括国际买卖,通关结汇,吸引外资、引进技术设备、向国外投标、商标与注册、商事诉讼、仲裁等涉外经贸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实或单证、文件。贸促会认证通常有:出口货物商业CI、外销合同、报价单、装箱单、沙特SASO、尼日利亚CCVO、符合性证明、提单、运费CI和船证明等各种运输单据、出口货物报关单、出口货物的各类证明,企业营业执照、派遣函、生产、中外双方签定的各类协议等。